现在越来越多的人选择
在家门口或房屋周围安装摄像头
这种安装摄像头的行为
是否会侵犯他人隐私权呢?
这不
老马就因为邻居老李家安装的摄像头
生了一肚子的气
……
01
案情回顾
老马与老李为同村村民,两家住宅坐落在同一条道路的两侧。
2024年6月底,老李在其门上方、房檐下安装了两个摄像头,其中一个摄像头可360度旋转,能够拍摄到老马家大门及人员进出情况。老马认为自己的隐私权受到侵害,因而诉至武清法院。
02
法院裁判
03
判后答疑
案件判决后,承办法官主动找到老李开展判后答疑。老李表示服从法院判决,并保证将及时拆除摄像头、删除有关内容。
法条链接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
第九百九十五条 人格权受到侵害的,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。受害人的停止侵害、排除妨碍、消除危险、消除影响、恢复名誉、赔礼道歉请求权,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。
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。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、侵扰、泄露、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。
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、私密活动、私密信息。
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,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:
(一)以电话、短信、即时通讯工具、电子邮件、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;
(二)进入、拍摄、窥视他人的住宅、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;
(三)拍摄、窥视、窃听、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;
(四)拍摄、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;
(五)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;
(六)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。
来源:武清法院、天津高法